来自:一目
鸽子读出了大爱,仙子读出了幸福,而我读出了玩笑。。。看来我得自我检讨一下。或者去看一下有”the notebook “续集之称的电影版。 【正说明了这本书的魅力: 横看成岭侧成峰】
View Article来自:七成新
只能打酱油了。 【这本书不是普通的言情小说,而是像放大镜一样演示一个中美国家50多年的社会生活,挺百科全书范的,有大男人作品的生死契阔,对人性和心理的透析也蛮有嚼头。爱情虽是主题,却大有忽悠之嫌···】
View Article来自:乐陶陶
看来我又要在不久的将来,写读后感了。 【嘿,俺就知道您会这么说:) 这本书可不那么好读,但若能用心读进去,比那些一味旖旎甜腻的强,原创的文字和特立独行的思想,令人着迷】
View Article来自:千万里之外
霍乱时期的爱情读的时候才二十多岁,我的那本书被人借走没有还我,那以后我就不爱借书给别人了 ╭(╯3╰)╮ 【千姐姐就是早,景仰一个。那张牙舞爪的表情,是不是想起来还恨着,恨不得龇人家一个?】
View Article来自:一目
这本书结尾最妙。 讨论之后更能细嚼本书精髓。 【是滴。也许现实中的爱情,虚幻缥缈、保鲜期短,所以马尔克斯才笔走偏锋,给了读者一个大忽悠。这本书,从审美看和从道德看,是个悖论。不知他借了什么力,迷惑了读者的道德判断···】
View Article来自:乐陶陶
能不能用心读进去,不是看我的耐心,而是看作者的功力,能吸引我用心读进去的书越来越少了,着迷的更是凤毛麟角,且看看 【亲尝才知真味。自从网络出现,泛滥的文字信息对人们的掠夺无以复加,心灵与好书的邂逅,更难能可贵了。anyway,好书永远不会浪费我们的时间】
View Article来自:凌波仙子
博上摘的 —— 鲍勃迪伦为什么说“我不喜欢新新闻,我喜欢旧新闻”?因为对他来说,“一个二十四小时都是新闻的世界就是地狱”。而微博推特脸书时代,我们当然就是在地狱第十八层了。
View Article来自:seaweed
有些书读得太早, 也不是好事. 很多都忘了, 有些也没看明白. 读红楼时, 我反复看着他, 心里想着, 不对啊, 写错了吧? 又往前翻, 没写错, 是个男的, 怎么会和男的好上了? 我很傻吧, 根本不懂. 看来, 有些书还得重读. 记得和这些一起读的, 还有一本叫荆棘鸟, 澳洲的, 结局是悲剧, 你不会喜欢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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